关于印发河北省“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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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4-07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的通知

来源:河北人社网时间:2022-04-21 18:06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直各部门:

《河北省“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

2022年4月6日

河北省“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

职业技能培训是全面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扩大和稳定就业、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关键举措,是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技能强省的重要支撑。本规划依据国家《“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提出了河北省“十四五”时期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指引。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时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19年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提取34.2亿元,面向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五年来,全省共组织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65万人次,其中:培训企业职工33.3万人次,农民工143.1万人次,贫困劳动力6.05万人次,其他群体82.55万人次。截至2020年底,全省技能人才总量893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247万人,比“十二五”期末有较大幅度增长,技能人才总量扩大,结构逐步优化,就业质量不断提升。

“十四五”时期,我省开启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征程。省委、省政府部署建设技能强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为职业技能培训发展提供了根本保证。我省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推进加快建设“六个现代化河北”,亟需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为职业技能培训发展创造广阔空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就业新增长点、新就业形态不断涌现,劳动者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学习需求和职业生涯发展的内在动力逐渐增强。

但也要看到,“十四五”时期职业技能培训面临新的挑战。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劳动者技能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才培养培训不适应市场需求现象进一步加剧。“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与用人需求存在差距。职业技能培训难以适应数字技术、人工智能发展要求,培训基础能力薄弱,针对性有效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支持服务体系亟需完善,尊重技能尊重劳动的社会氛围有待进一步优化。职业技能培训的规模质量与建设技能强省需求仍有差距,必须深刻认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短板和不足,全面分析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工作力度,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建设规模宏大、质量过硬、结构合理的技能劳动者队伍。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三六八九”工作思路,聚焦加快“六个现代化河北”建设,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促进就业、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坚持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技能强省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助力构建“两翼、两区、三群、六带”发展布局,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促进更多劳动者技能就业技能成才,为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大力弘扬和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注重培养劳动者的职业道德和技能素养,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融合统一。

——坚持需求导向、提质扩容。牢固树立职业技能培训为就业服务的理念,坚持以促进就业创业为目标,不断提升培训质量,扩大培训规模,为劳动者储备就业技能,促进就业创业,提高工作能力。瞄准技术变革和产业优化升级方向,优化培训项目设置,加强实训锻炼,促进职业培训和产业发展有效对接。

——坚持统筹推进、共建共享。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资源的统筹利用,发挥公共实训基地、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等功能作用,鼓励支持龙头企业、社会资源依法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协同发力。

——坚持市场引导、政府支持。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改革,构建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引导劳动者根据社会需要和个人需求积极参与职业技能培训。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要实现以下目标:

——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更加完善。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形成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覆盖劳动者职业生涯全程,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与加快建设“六个现代化河北”需求相契合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实施。

——职业技能培训供给更加高效。职业技能培训与产业对接、与就业衔接更加紧密,形成个人投入、企业支持、政府补贴共同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持续推动公共职业技能培训扩容提质,构建以公共实训机构、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的多元供给体系,市场引导和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共同推进,职业技能培训精准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

——职业技能培训支持服务更加优化。推动企业、院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等用人主体、培养主体、评价主体协调配合,互相赋能,构建多方参与、协调推进、合作共赢的良性技能生态系统。职业技能培训与评价标准体系、培训教材与数字资源、师资队伍、信息化等基础能力不断强化,公共服务力度更大、效率更高。

——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稳步扩大培训规模,持续提升培训质量,技能劳动者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就业创业能力明显提高,高技能人才不断涌现。破除学历、身份等限制,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更加顺畅,多元化评价方式不断完善,技能等级与薪酬分配的联系更加密切,职业技能竞赛引领和推动技能成才的作用更加显著。


专栏1 “十四五”时期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

2021-2025年目标

属性

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

≥270

预期性

其中: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人次)

≥108

预期性

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人次)

≥150

预期性

其中: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人次)

≥40

预期性

新建公共实训基地(个)

≥8

预期性



三、健全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四)着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重点群体专项职业培训计划,广泛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研究制定加强新时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着力完善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以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政府补贴培训为有益补充,以行业企业、公共实训基地、普通高校、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形式,构建资源充足、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载体多元的培训组织实施体系,持续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层次,实现全省职业技能培训从初、中级向中、高级转变。

(五)着力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充分发挥企业培训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建立健全职工技能培训机制,支持各类企业围绕产业升级和技术革新、生产经营需要,广泛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突出高技能人才培训、产业紧缺人才培训、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通用职业素质和数字技能普及性培训等。支持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及项目制培训。支持各地对大型支柱企业、重点支持企业等采取“一企一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发挥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和培训机构作用,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鼓励企业与参训职工协商调整工作及培训时间,依法保障职工参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落实培训经费税前扣除政策。深化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按规定开展危险化学品、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

(六)着力开展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

实施青年专项技能培训计划,以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年度毕业生和其他青年群体为培训对象,以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增强青年群体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的能力;加强青年学徒培养,实施青年学徒培养计划,通过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适合企业发展和岗位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大力开展青年创业培训、新职业培训、技能提升培训。

实施退役军人专项培训计划。结合退役军人实际和就业愿望,推行适应性培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合理就业预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各地对接共享优质教育培训资源,逐步实现退役军人跨省异地培训。依托高校、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创业孵化基地等现有资源挂牌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发挥示范作用。

实施农村转移劳动力等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计划。面向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脱贫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以输出地为主,组织当地农民工和返乡入乡农民工开展就业创业培训,促进其就近就业创业。以输入地为主,大力开展促进农民工就业的技能培训和新职业新业态培训,提升其就业能力。注重对准备外出就业青年农民工的职业指导和培训工作,依托职业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服务,促进其职业技能提升。强化高素质农民先进实用技术技能培训,推进各类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和其它涉农技术培训,提升农业农村产业发展能力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管理能力。

组织开展其他群体就业技能培训。结合失业人员特点,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指导、就业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提升转岗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对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以回归社会为目的的就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技能帮扶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困难职工家庭、社会救助对象和残疾人,重点依托职业院校,实施技能帮扶千校行动、雨露计划、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七)着力开展创业培训。

深入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把创业培训覆盖到创业全阶段,组织准备创业和创业初期的人员参加创业意识、创办企业、网络创业、创业(模拟)实训、企业经营发展等培训,提升参训人员的项目选择、市场评估、创业计划等能力。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为返乡入乡创业创新人员提供培训指导服务。

四、强化职业技能培训载体支撑作用

(八)提升公共职业技能培训能力。

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场地、设备共建共享行动,开展县域职业技能培训场地、设备共建共享试点,完善企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等利用公共实训基地开展技能实训有关制度,逐步形成覆盖全省的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实训网络。支持公共职业培训机构按市场和产业发展需求设立培训项目。聚焦服务农民工等就业重点群体、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增加短期实用性职业技能培训供给,优先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劳动力资源相对丰富、返乡入乡创业就业工作成效明显地区,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


专栏2  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场地、设备共建共享行动

    1.实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优化公共实训基地区域布局,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新建一批公共实训基地,遴选培育一批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服务的实习实训机构。
  2.推动公共实训基地场地、设备共建共享。强化公共实训基地的公共性、公益性、开放性、综合性,做好公共实训基地与院校、企业实训基地的有效衔接。支持各地以公共实训基地为平台,统筹整合运用院校、行业协会、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培训资源,提高培训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和使用质量。支持危化企业集中的地区依托公共实训基地建立或改扩建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实操实训。力争到“十四五”期末,每个化工园区都有配套服务的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
  3.开展县域职业技能培训场地、设备共建共享。优化县域职业技能培训资源供给,推动县域层面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资源统筹融合,选取部分县级行政区开展试点,赋予其更多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
      4.促进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场地、设备共建共享。落实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场地、设备共建共享实施方案,结合农民工就业意愿和需求,为其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注重提高培训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5.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依托职业院校、企业等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加强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研修交流。


(九)支持企业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鼓励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职工培训中心、网络学习平台、职业院校,开展职工培训。积极建设培育一批产训结合型企业,鼓励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应通过职工教育经费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政府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助。

(十)推动院校融合发展提升培训质量。

认真落实《关于推进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融合发展 全面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的实施意见》(冀办字[2021]21号),突出职业技术(技工)教育类型特色,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扩大技术技能人才培训规模。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支持技师学院建设。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培训资源优势,提升培训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实施院校职业技能培训行动,落实绩效工资激励机制,动员和支持各类职业院校积极开展职业培训,推行“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积极为毕业年度学生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并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畴。支持职业院校强化校企合作,为学生提供全方位技能培训服务。


专栏3  院校职业技能培训行动

1.为毕业生提供职业指导专项服务。组建专业化就业创业导师队伍,围绕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和新职业发展动向,推出线上线下课程,为毕业年度学生提供职业规划、职业体验、求职指导服务。
  2.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创造条件为毕业年度学生开设中短期技能培训班,技能培训内容要适应新职业、新技能和新就业形态的变化,对接人力资源市场、企业和学生需求,因材施教,特色办班。
  3.提升毕业生创业能力。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毕业年度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加强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和网络创业等培训。


(十一)支持社会培训力量规范发展。

通过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源提供民办职业培训服务,强化办学质量的督导,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引导民办培训机构向诚信规范、创新转型、特色多样、优质服务的方向发展。鼓励各地依托企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的数字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推进培训资源库开发应用,支持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建设。加速推进规范化管理,形成线上培训平台审核、评价与退出机制,探索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将相关线上培训平台及数字资源纳入培训机构目录。

五、保障重点领域技能人才供给

(十二)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职业技能培训工程。

适应加快建设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需求,拓展京津冀职业技能培训协同发展新格局。京津冀政府补贴职业培训项目全部向三地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放,三地企业职工培训享受驻在地职业培训政策,外出务工人员在就业地、常住地或培训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符合当地相关补贴政策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补贴。中国(天津)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面向京津冀三地开放,发挥技术、设备优势,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实现三地共建、共享、共用。健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互认机制,组织京津冀职业技能邀请赛。建立京津优质技工院校对口帮扶河北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技工院校机制。搭建京津冀校企合作平台,打造3-5个京津冀跨区域技工教育联盟(集团)。

(十三)实施“两翼”发展技能人才支撑工程。

实施雄安新区带动引领发展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紧紧围绕建设雄安新区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集中承载地、紧跟创建“雄安质量”和建设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创新发展示范区需求,加强雄安新区信息技术、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智能城市等产业以及环境绿化、建筑业、家庭手工、家政服务、电子商务、物流快递等行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大白洋淀及上游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人才培训力度。发挥雄安新区职业培训引领带动作用,提升职业培训层次和质量,持续优化全省职业技能培训发展布局,保障冀中南地区乃至全省高素质技能人才供给。

实施冰雪产业职业技能培训领航计划。支撑后冬奥冰雪产业发展,以张家口市为牵头城市,加大对张家口市冰雪产业职业技能培训资金补助力度,适当提高冰雪从业人员培训补贴标准,加强冰雪专业教材开发、评价考核规范开发、实训设施配置和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大力推进国际合作交流,着力开展冰雪制造业、冰雪旅游以及场馆运营、运动普及、医疗服务、产业开发等人才培养培训,把张家口市打造成冰雪人力资源高度密集城市,引领带动全省冰雪产业发展。

(十四)实施“高精尖专特新”技能人才培养工程。

围绕12大主导产业,加强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建筑业、现代农业等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加大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研修培训,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产业紧缺人才培训。建立技术工人需求动态监测分析体系,做好急需紧缺技术工种目录编制发布工作。对接技能密集型产业,引导培训资源向市场急需、企业生产必需等环节集中,重点开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对企业关键岗位的高技能人才,开展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培训。适应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发展,广泛开展数字技能、媒体运营、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加大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数字营销等新技术培训力度,引导企业加强数字工作场所的职工技能培训。加快培养全民数字技能,实现信息服务全覆盖。


专栏4  制造业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

1.组织大型制造业企业开展“承诺制”培训。适应钢铁、石化、制药、农产品加工等大型制造业企业生产实际和岗位需求,支持企业采取累计学时、弹性学时办法,培训场地与生产场地一体、师带徒等培训模式,由大型制造业企业就培训计划、培训师资、培训效果等向监管部门作出承诺后自主开展企业职工培训。鼓励大型制造业企业发挥企业职工教育中心作用,面向同类型中小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培训服务。
  2.加强制造业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对大型制造业企业,发挥企业培养主体作用,培养和评价“双结合”,企业实训基地和院校培训基地“双基地”,企业导师和院校导师“双导师”培养模式,开展学徒培训。中小微企业培训人员较少的情况,由地方工商联及所属商会,会同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培训职业,统一协调和集中多个中小微企业人员开展培训。
  3.推进大型制造业企业自主评价。坚持待遇与技能等级相结合的原则,把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认定为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企业,由企业自主确定考评条件、考评方式,面向本企业一线岗位职工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按规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鼓励大型制造业企业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把大型制造业企业开展的职业技能竞赛列为省级二类竞赛,按规定对优胜选手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授予“河北省技术能手”称号。

 

专栏5 沿海港口群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行动

1.提升职业院校支撑沿海港口群发展能力。指导秦皇岛、唐山、沧州等地职业院校围绕港口群发展,进一步优化专业布局,夯实培养基础,深化与港口企业合作,推进产教融合,为港口群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2.加强智慧物流等高新技术职业培训。围绕优化港口功能结构、推进智慧港口建设等港口发展目标,加强智慧物流、进出口贸易、融资租赁、工业物料网、无人机驾驶等从业人员培训,增强企业职工与岗位需求适配度。
  3.开展企业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对因港口功能调整转岗转业职工,发挥优质培训资源作用,加强转岗转业培训,做到“应培尽培”,提升转岗转业和再就业能力。

 

专栏6 文化旅游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

1.加强文化旅游高技能领军人才选拔使用。面向内画、石雕、陶瓷、乐器、红木等优势特色文化产业,选拔一批“河北省突出贡献技师”,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艺革新、传技带徒作用。
  2.加强文化旅游技能人才培养。围绕内画、石雕、陶瓷、乐器、红木等传统工艺以及文物考古、文物保护等,开发一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用于指导相关行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传统工艺美术技工院校或培训机构。把文化旅游相关职业(工种)纳入职业培训目录,认定一批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加强文化旅游从业人员培训与技能等级认定。
  3.举办文化旅游职业技能竞赛。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作用,举办全省文化旅游职业技能竞赛,支持各地开展相关竞赛。在全省职业技能大赛上设立相关竞赛项目,组织传统工艺高技能领军人才进行技能展示交流。

 

专栏7 全民数字技能提升行动

1.加强数字技能培训考核规范开发。组织龙头企业、院校和行业组织开发一批数字技能类职业培训评价规范。
  2.推进数字技能类人才评价工作。推进数字技能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引入数字技术,创新评价方式。
  3.开展数字技能类职业技能竞赛。在举办职业技能竞赛时,设立与数字技能相关赛项,全面推动数字技能提升。
  4.提升数字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在雄安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石家庄正定数字经济产业园、张家口怀来大数据产业基地,分别培育至少1个具有数字技能培养优势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分别培育至少1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遴选培育一批数字技能培训优质职业院校。打造一批功能突出、资源共享的区域性数字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全面提升数字技能实训能力。

(十五)实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提升工程。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107个县域特色产业群需求,组织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组织同业交流,做好关键技能和绝招绝技传承。通过举办手工技能大赛,挖掘培养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传统建设修缮技艺传承人和工匠。鼓励传统技艺传承人走进当地中小学校,开展手工技艺传承人教育。积极推进乡村建设工匠等本土人才技能培训,培养一批高素质乡村建设人才。着力做好妇女职业技能培训,组织适合女性就业的育婴、养老、家政等急需紧缺职业培训和编织、手工制作等专项技能培训。加大“张北司炉工”“张家口动漫人”“河北福嫂”特色劳务品牌创建力度,创建“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加强技能培训、示范引导、品牌培育。鼓励各地根据本地区产业发展需要,培育一批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工巧匠。实施重点帮扶县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夯实重点帮扶县培训基础,建设一批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送培下乡、送培上门,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技能人才智力支持,增强其内生发展能力。

专栏8  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

1.建设一批技工院校。支持生源数量较充足、具备发展技工教育条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通过优化布局结构等方式,建好技工院校。
  2.设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落实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支持政策,在乡村振兴重点县建设1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1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支持相关市、县分层分级设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发挥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能推广等带动作用。
  3.举办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每两年举办一届河北省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引导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结合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状况,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职业技能竞赛。

 

专栏9  家政服务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

1.提升家政培训基础能力。组织行业组织、龙头企业和院校开发家政服务业相关职业(工种)的典型任务培训规范和考核规范。加强家政行业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指导技工院校开设家政行业相关专业,加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师资培训。
  2.开展高端家政培训。支持行业组织、龙头企业和院校对标京津冀高端家政需求,引进高端家政服务培养培训标准,因地制宜融入到家政行业培训,培树“河北福嫂”“燕赵家政”品牌。
  3.定期举办家政职业技能大赛。每两年举办一届河北省家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

六、全面提高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性有效性

(十六)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加强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培育,将职业道德、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安全环保和健康卫生等要求贯穿职业培训全过程。结合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全省技能大赛、职业教育活动周、世界青年技能日、技能中国行等重大赛事、活动,广泛开展宣传。组织开展高技能领军人才进校园、进课堂、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系列活动。依托博物馆、文化宫、青少年宫等场所,推动设立技能角、技能园地等技能展示、技能互动、职业体验区域,引导全社会关注技能、学习技能,投身技能报国,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十七)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

依托各类企业,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员工、转岗员工和在职职工参加学徒培训,通过企业、院校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可结合实际需求和学徒职业发展、技能提升意愿,采用举办培训班、集训班等形式,采取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等管理手段,按照“一班一方案”开展学徒培训。鼓励“名师带高徒”“师徒结对子”,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博士后工作站带徒传技作用,鼓励用人单位建立学徒奖学金、师带徒津贴(授课费、课时费)。在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对风险偏高的技能操作型岗位新招录员工大力推行学徒制。健全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校企共订人才培养方案,共担培养成本。

(十八)高质量推动产训结合。

按照国家部署,开展产训结合建设试点行动,促进产业链和职业技能培训链有效衔接。立足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服务产业发展需求和企业生产需要,积极争取、培育产训结合城市和企业试点,促进企业生产和培训有效衔接。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大型企业建设职工培训中心,面向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职工开展培训,提升全产业链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效益。

专栏10 产训结合建设试点行动

1.产训结合试点城市。遴选主导产业突出、基础条件较好的城市,争取纳入产训结合试点城市范围,为当地产业发展提供高质量技能人才培训和就业服务。试点城市应具有较强经济产业基础和相对丰富的技能培训资源,能够推出切实有效改革举措,发挥先行引领带动作用。
  2.产训结合试点企业。在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中开展试点,积极发挥企业在职业技能培训中的主体作用,促进企业生产实训与公共职业技能培训有效衔接。
  3.产训结合试点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培训机构(包括公共实训基地)的培训功能,建设一批高质量、服务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平台。

(十九)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支持职业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探索与其他国家开展校校、校企、校行(行业组织)合作办学,引进高水平师资、课程、教材等资源。探索“中文+职业技能”的国际化发展模式,推动职业教育走出去。支持职业院校青年学生、毕业生参加青年实习生交流计划。积极举办“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等,推动对外技能合作交流。

七、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化建设

(二十)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多元化、多层次标准框架体系。

牢固树立标准意识,围绕新经济、新模式、新业态和急需紧缺职业,动员行业组织、院校和龙头企业,开发一批符合我省高质量发展需求的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积极引进省外成熟适用的职业(工种)评价规范,加强配套教材开发和题库建设,开发职业培训考核规范和专项能力项目考核规范,建立健全由职业标准、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构成的多层次、相互衔接培训标准体系。加强职业培训包引进开发及应用。全面推广理论教学与实操培训“一体化”培训模式和“典型任务培训法”,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把开发劳动者从事相关职业必须具备的典型技能任务融入培训中,夯实劳动者技能基础。依据培训课时、培训成本,核定应用职业培训包、采取“一体化培训模式”和“典型任务培训法”的培训补贴标准。

专栏11  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化建设行动

1.培训考核规范开发。结合科技发展、技术更新,抓好国家颁布的250个国家职业标准落实,开发适应我省需求的职业培训规范、评价规范和专项能力考核规范。
  2.职业培训包应用。加强国家开发的职业培训包推广应用,在全省范围内培育一批职业培训包应用培训机构。
  3.职业技能培训师资研修。依托公共实训基地、职业院校等建设一批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培训基地,组织师资培训和研修交流活动。

(二十一)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教学资源建设

贯彻国家教材工作总体要求,落实职业培训教材管理工作有关规定,以国家职业标准、职业培训课程规范为依据,建立完善适应新时代技能人才培训需求的高质量职业培训教材与数字资源体系。鼓励符合规定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规划教材编写与数字资源开发。强化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职业道德、法律意识、权益保障、质量意识、安全环保等通用职业素质培训教材精品化开发,加强职业培训教材开发更新,加快开发新兴产业、新技术、新职业、数字技能职业培训教材。加速推进职业培训数字资源建设,组织高技能领军人才、职业院校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开发视频课件。利用河北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面向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提供普惠性网络培训。组织有关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加强教材与数字资源审核,加强教材与数字资源使用情况检查督导。

(二十二)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建设

实施培训教师素质提升计划,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师资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并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建立和完善培训教师在职培训和到企业实践制度,开展师资技能提升培训,持续开展师资专项培训计划。加快培养既能讲授专业知识又能传授操作技能的一体化师资队伍,鼓励行业组织、企业共同参与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和培训。发挥公共实训基地、优质职业院校培训资源优势,认定一批师资培训基地,加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师资培训,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从企业高技能人才与技能劳动者中着力培养、充实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和能承担培训任务的人员,完善培训教师和有关人员执教执训履历档案。建立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库,支持将高技能领军人才、世界技能大赛和全国技能竞赛优秀选手纳入师资库。

(二十三)加强“智慧培训”信息化建设

构建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的信息化服务体系。依托金保工程,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管理,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依托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和全国社会保障卡服务平台,实现培训对象实名认证,探索通过社会保障卡缴纳职业技能培训费和领取补贴费。统筹利用现有资源,提升全省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认定考务管理和技能人才评价信息服务水平。大力推广“互联网+”培训,积极探索“智能+”培训新形态,统筹规划培训公共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培训信息对接机制,实现培训标准、师资团队、培训资源和数据分析等信息化管理,推动线上线下培训融合。加强线上培训规范管理,采取实名制管理、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建立健全线上培训过程监管,实现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全面推广使用职业培训券,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人员的合理引导,兼具培训检索报名、实名培训服务、精准资金监管、宏观分析、就业推介服务等功能,实现从“培训找人”向“人选培训”转变,提高职业培训适配度。

八、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二十四)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

完善技术工人纵向成长有阶梯、横向发展可贯通的职业发展通道。鼓励企业增加技术工人的技能等级层次,设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提升技术工人职业发展空间。扩大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领域,扩大高技能人才参评技术职称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取得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推动两类人才融合发展。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人员技能等级认定渠道。

(二十五)推动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

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立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全面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技能人才使用、待遇挂钩。加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征集遴选力度,大力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加强对行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支持和指导。有序开展新职业培训评价试点工作。推动技能人才评价提质扩面。健全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体系,加强技术支持和工作指导,实行质量保证责任制,强化评价质量监管。 

(二十六)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

落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8]58号),支持劳动者凭技能提升待遇,推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落地落企,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指导企业建立有利于技术工人创新创效的考核评价和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以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等为参考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合理评价技能要素贡献,对参加科技攻关和技术革新并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工人,通过绩效工资、特殊津贴等形式给予奖励。推动企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定期发布工资价位,指导企业合理确定技能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做好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切实维护、保障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加强高技能领军人才综合服务保障,其配偶、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

(二十七)做好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工作

完善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的技能人才表彰奖励体系。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在各级各类表彰中的倾斜力度。做好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组织好“河北省突出贡献技师”评选表彰工作。开展高技能领军人才技能研修交流和节日慰问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培育、使用技能人才成效突出的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企业进行表彰。

(二十八)加强技能竞赛选拔

完善以全省职业技能大赛为龙头,以行业、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和企业岗位技能竞赛为基础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通过以赛代训引领职业技能培训发展。积极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和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定期举办全省技能大赛。加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队伍建设,提高竞赛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开展相关理论研究和成果转化。

九、强化规划落实的支撑保障

(二十九)统筹包联推进,促进规划落地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主体责任,做好本地职业技能培训发展与本规划的衔接和组织实施,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分计划、分工程、分行动,逐个明确目标、任务、标准、路径、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逐一分解落实到市县和省有关部门,形成省级统筹、部门参与、市县实施的工作格局。要健全包联机制,明确包联任务,发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发展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退役军人、应急、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和单位职能作用,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资源统筹、共享力度,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规划落到实处。按照有关规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三十)多方筹集资金,保障有效实施

健全市场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等的支持。对购买用于培训的相关设备,可按规定享受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统筹利用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已有职业培训资金(含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结余资金),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技能提升补贴和生活费补贴。建立培训补贴标准动态评估调整机制,适时调整补贴标准。高危行业企业要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和安全生产费用预算中足额安排安全技能培训资金,用于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有条件的地区安排经费,对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建设、职业培训包开发应用、师资和管理人员培训、教学改革、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行以及高技能领军人才健康休养、同业交流、国情(省情)研修考察等基础工作给予支持,对培训组织动员工作进行奖补。

(三十一)坚持考评结合,强化监管服务

健全职业技能培训考核体系,对各项培训任务建立台账、全程跟踪,通过建账、对账、交账、算账,做到目标亮相、考核亮牌,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每季度对各地培训规模、质量、进度和效果开展绩效评估。加强对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培训资金等规范管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培训组织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做好补贴性培训实名制管理工作,推进“制度+科技”、“人防+技防”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优化业务流程和工作模式。针对基层工作力量薄弱的实际,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承担开展各类培训机构审核、过程监管、补贴资金审核等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并依法依规严惩。

(三十二)加强宣传引导,优化舆论环境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渠道,通过解读职业培训政策,分享劳动者通过职业培训实现就业创业、技能成才成功案例,挖掘新时代高技能领军人才典型事迹,加大职业技能培训的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不断优化有利于技能劳动者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