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网培学院数据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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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8-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数据中心(IDC)机房是河北基地的最重要的基础设施,用于存放网络出口防火墙、核心交换机、核心云平台服务器等网络关键设备,涉及基地用户的网络数据传输和存放。

第二章  机房出入管理

第二条  非机房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网络中心机房。

第三条  网络中心机房作为重点消防安全监管对象,进入机房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强磁物品及与工作无关物品。

第四条  非机房管理人员出入机房需遵循以下规定:

1.其他部门人员需进入机房进行设备维护,需征得网培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后,并在机房管理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机房,并做好记录。

2.非机房管理人员需携带物品出入机房,须接受中心机房管理员检查。在机房内禁止挪动设备、改变电缆线路以及对网络设备进行操作。

3.外来人员参观机房,须事先联系,并得到网培学院主管领导批准,才能在基地相关接洽人员工作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

4.外来施工单位及相关施工人员需现场进行设备维护或工程施工时,需向网培学院提交维护实施计划,经网培学院负责人批准,方可进入机房施工。进入机房需服从机房管理人员的安排。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应负责施工现场的清洁、整理,经值班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机房。

第三章  机房运行管理

第五条  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机房管理员禁止将机房出入门禁卡外借给其它人员。

第六条  网络中心机房监控工作责任到人,必须每周巡查机房内空调及UPS的运行状况,定时监测机房的温度、湿度以及网络整体的运行状况,并做好相关记录,保证河北基地网络处于正常稳定的工作状态。

第七条  机房内严禁烟火,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八条  保持机房整洁、卫生、安静,定期对机房进行打扫、整理,所有设备应摆放整齐,不得将任何废弃物品留在机房内,不存放与机房无关的物品,机房内物品不允许私自带出,离开机房时,关好门窗。

第四章  设备运行管理

第九条  机房管理人员必须熟知机房内所有设备的基本安全操作和规则。

第十条  机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整理硬件物理连接线路,定期检查硬件运作状态(如设备指示灯、仪表),及时了解硬件运作状态。

第十一条  对会影响到全局的硬件设备或设备配置的更改、调试等操作应预先发布通知,并且应有充分的时间、方案、人员准备,才能进行更改工作。

第十二条  未经许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增减机房设备。

第五章  机房资料、文档和数据管理

第十三条  对网络中心机房内设备、设施应建立完善的清单档案,做到有效组织、整理和归档备案。对相关设备操作或线路调整后必须及时做好记录。

第十四条  对于牵涉到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重要信息、密码、资料、文档等等必须妥善存放。禁止任何人员将机房内的资料、文档、数据、配置参数等信息擅自以任何形式提供给无关人员或向外随意传播。

第十五条  重要资料、文档、数据应采取对应的技术手段进行加密、存储和备份。对于加密的数据应保证其可还原性,防止遗失重要数据。

第十六条  核心业务数据应定期备份,并做好异地备份工作。

第十七条  严禁擅自改动相关设备核心数据。如果确需更改,要在更改之前做好数据备份,改动后一周内确认机器运行无误,再删除备份数据。

 

 

河北省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网培学院

2021年8月10日